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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월 28일

    毒树之果

    不久前看了《FRACTURE》(中译《破绽》《瞒天杀局》),觉得剧中关于搜集证据这条明线中提及的一个关键词“毒树之果”可以聊一聊。

    在豆瓣上看到的解释如下:“毒树之果”一词中的“毒树”指的是采取非法方式收集到的刑事证据,以非法证据为线索进而获得的其他证据,则为毒树的“果实”。树有毒,果实也一定有毒,此即毒树之果规则的直接含义。毒树之果规则是美国证据法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是美国所独有的。它要求,违法收集的刑事证据不具有可采性,通过该证据进而收集到的其他证据原则上也应该被排除。

    诚然上述是个美国司法领域的一个独特属性,但我也看到在另一些现象中“毒树之果”规则同样有其用武之地。

    若干年前,MOP坛子上曾经有两个话题引起不小的争论,其焦点人物概括为“被歹徒劫持的女司机”和“骑摩托车带女友的小正太”。围绕这两个人物分裂出的支持和反对的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引申出的“滥情”“社会同情心麻木”等直刺人心的词语也确实让许多本来怀有质疑之心的人欲辩无言。那么在“以真实为法的毒树之果规则”面前,那些虚蛇般的异人怪事实在矫情之极。

    同样若干年前,看日本那种充斥着“末世情结”的动画片,如《青之6号》《攻壳机动队》等,初看时候便升起一种隐隐感觉不对但是说不出个详细的反感情绪。一部片可以耐着性子看完情节对话,接着部就忽略掉字幕光看画面得了,再往后的看个3分钟开头就直接换碟了。现在想想自己也并非说那种类型的片子看多了而产生了厌倦,而是起初便对这种“违反生产关系为法的毒树之果规则”的剧本不认可罢了。

    如一些网上的评论,在我们所处的这个国度,毒树之果规则罕见有官方支持和应用的。倒是可以举些有意思的事例:央视把著名的“145MM”当作被传 销毒害了的失踪少女。还有,那只天知道到底存不存在的华南虎。

    11월 14일

    阅读交流小谈

    在我呆在仙霞路那块的时候,有那么一个学期,我订阅了至少有半年的《中国经营报》。这起源于我不满足学校图书馆那质量数量全面落后的报刊更新,而自己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大脑正好被国内波涛汹涌的第一次互联网大潮引发了共振,当即心潮澎湃,仰视着风云变幻的世界和风流云散的英雄人物而激动不已。看着报道最前沿信息的激扬文字,又看看自身几乎是一无是处,毕业后干嘛还是个未知数,又有何能在精彩的风头浪尖一展身手呢?这不由得生出“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感慨,还感慨得很是理所当然,很是心安理得。

    于是,此处略去本人窝囊史若干年……

    随着这两年来心态渐平,对自己的阅读也花了一些心思去整理。从类别上可以划分成与自己职业有关的专业类,锻炼思维能力的半专业类,闲暇时的个人爱好类,和通俗话题类。按着这样类型的划分,也就分配了不等的阅读时间和阅读精力。在这段时间里,我尝试着交往一些书友,也渐渐形成了一个观点:绝不轻易向别人推荐自己的“个人爱好类”和“通俗话题类”读物,也绝不轻易把“通俗话题类”与“个人爱好类”作转换。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自己在阅读自己的爱好时候那样的激动是毋庸置疑,甚至那种阅读时的喜悦与书友分享都是值得称道,但这都不足以成为阅读推荐的缘由,只因为各人有各人独特的爱好分配,包括内容上的和方式上的。“力荐”这种形式,带着激情,却容易带着一相情愿,形成事与愿违的落差。厨师邀请技师分享他的手艺,技师对着美味佳肴赞不绝口,这会若厨师一拍技师肩膀:走,跟俺学厨去!这恐怕惊得那主愕然得食不下咽吧。同样,通俗话题在最初接触之时也带着激动人心的属性,因为一时间赋于关注的精力当量与对待自己个人爱好的精力几乎相当,这就容易使之混淆,加上“力荐”这把双刃剑,只怕误人误己。

    这一两年,阅读交流上的误会遇到过不少,为自己曾有几次的轻易“力荐”而心生惭愧,也能平静地对待各个书友的“力荐”。近日一朋友因我“拒荐”而生嗔,不免又为他添了点惋惜。